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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旅游大道以东
湖南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旅游大道东、湖南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聊自然资规呈[2025〕9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旅游大道东、湖南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调整前:
B05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0.7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建筑密度不大于 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B05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7.27公顷。
B05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0.47公顷。
B05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5.44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B05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 0.5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B05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0.56公顷,容 率不大于0.6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
B05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2.4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B05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用地面积为0.564公顷,容积率不大于 0.8,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
调整后:
LC-DJQ一Ahn—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 0.7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 40%,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绿地率按照《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LC-DJQ-Ahn —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7.74公顷,现状为邓楼安置区。
LC-DJQ一Ahn一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3.9公顷,现状为和鸣大观小区。
LC-DJQ—Ahn—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 2.09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其他技术指标按照《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LC-DJQ—Ahn—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用地面积为 0.5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6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
LC-DJQ-Ahn-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2.4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其他技术指标按照《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LC-DJQ-Ahn—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用地面积为 0.57 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你局要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必须就调整的内容组织论证,经原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组织调整方案,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