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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清泽路以东 郭屯街以南地块和昌润南路以东西王街以南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清泽路东、郭屯街地块和昌润南路东、西王街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聊自然资规呈〔2025〕14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清泽路东、郭屯街南地块和昌润南路东、西王街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一、主要调整内容 (一)将清泽路以东、文汇路以西、郭屯街以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社会福利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并将其列入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 (二)将清泽路以东、文汇路以西、郭屯街以南地块的原社会福利用地调整至昌润南路以东、西王街以南,规模不变。 二、主要控制性指标调整情况 (一)清泽路以东、郭屯街以南地块。 调整前: B044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用地面积为3.21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 35%。 B045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用地面积为7.2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绿地率不小于35%。 调鏊后: LC-DJQ-HXQ—B044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 3.21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9,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按照《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LC-DJQ-HXQ—B045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用地面积为7.2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绿地率不小于 35%。 (二)昌润南路以东、西王街以南地块。 调整前: B072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和商务用地,用地面积为10.0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调整后: LC-DJQ-HXQ—B0725—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用地面积为3.21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35%。该地块设置1200平方米的地下医疗救护站。 LC-DJQ—HXQ—B0725—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用地面积为6.8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你局要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必须就调整的内容组织论证,经原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组织调整方案,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