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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河路以南、海河路以北、嵩山路两侧局部地块调整前:
Ddc一13一2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0.4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Ddc一13一2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用地面积约1.31公顷。
Ddc一13一2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1.3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Ddc一13一2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0.7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调整后:
Ddc一13一2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用地面积约0.48公顷,绿地率不小于35%。
Ddc一13一2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约1.31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Ddc一13一2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0.75公顷,绿地率不小于65%。
Ddc一13一2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约1.3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中华路以东、燕山路以西、滦河路以北地块调整前:
Ddc一10一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3.24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调整后:
Ddc一10一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约2.41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Ddc一10一2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用地面积约0.83公顷,绿地率不小于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