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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调整说明:
(1)根据新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由31.88公顷(不含道路用地)调整为46.70公顷;
(2)将商业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与居住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及公园绿地,其中防护绿地与公园绿地结合既有聊泰输气线路布置;
(3)结合最新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四新河洪涝风险控制线,在满足适用、实用要求的前提下,取消四新河路(牡丹江路至松花江路区间段),同时对地块内部防护绿地布局优化调整,沿牡丹江路北侧集中设置防护绿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