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聊城住房网 发布于 2019-01-04 17:07:02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聊城市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建设了怡香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卫育路北首,昌润热电厂对过)、南湖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柳园路与南环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金柱康城小区(振兴路北,柳园北路东)、奥森花园小区(湖南路以南,徒骇河以东)、海源丽都小区(建设路南,卫育路西)、昌泰。锦泰园(建设路以南,鲁化路以东)、星光水晶丽城小区(建设路南,花园路两侧)、御景王宅(东昌东路以南,滨河大道以西,二干渠以东)。昌润莲城小区(东昌路以北、振兴路以南、滨河大道以西)。怡香园保障性住房小区总占地74.8亩,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该小区包括租赁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南湖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总占地220亩,总建筑面积约19.07万平方米,该小区包括限价商品住房和租赁性住房。金柱康城小区保障房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该小区部分为租赁性住房。奥森花园小区保障房建筑面积约8900平方米,该小区部分包括租赁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海源丽都共配建75套保障房,面积为3873.54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711.31平方米。昌泰。锦泰园共配建21套保障房,面积为1284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265.41平方米。星光水晶丽城共配建45套保障房,面积为3943.69平方米,储藏室面积为332.21平方米。御景王宅共配建34套保障房,面积为2447.6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274.78平方米。昌润莲城共配建18套保障房,面积为1658.74平方米,储藏室面积为119.44平方米。
一、政策依据
本次配租依据《聊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聊政发【2010】268号)、《关于明确市城区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建字【2014】7号)、《关于南湖新城保障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聊价房字【2013】112号)、《关于怡香园小区保障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聊价房字【2013】61号)、《关于金柱康城、奥森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聊价房字【2015】88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聊城市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意见》(聊政办发【2007】133号)和《聊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聊建字【2014】114号),《聊城市物价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海源丽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聊价房字【2017】31号、《聊城市物价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昌泰。锦泰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聊价房字【2017】32号、《聊城市物价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星光水晶丽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聊价房子【2017】30号、《聊城市物价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御景王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聊价房字【2017】33号、《聊城市物价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昌润莲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聊价房字【2018】36号等文件精神实施。
二、房源介绍
本期可配租房源共66套。
三、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公示期结束的2018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
四、分配原则
本次配租采取公开抓号的方式,遵循轮候原则并充分考虑住房困难程度实施。怡香园多层的租赁性住房只针对于具有聊城市城区户口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五、办理规则
本次住房分配根据公示户数确定抓号数量。
本次住房分配依照所发顺序编号,并按照所发顺序号抓号,所抓号码顺序即为选房顺序。
抓号过程由公证处监督,抓号结果现场公示。
选房规则
选房人在指定时间到达选房地点进行选房。
现场公示可选房源。
依照所发顺序号抓号,所抓号码顺序即为选房顺序,选定房号后申请人在房屋分布表及选房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喊号3次未按时到场或不做应答的选房者顺序视为自动放弃,选房顺序依次轮后,全部入围者选房结束后10分钟仍未到场者视为弃权。
已选房者未经市住建局批准不可调换。
本次未选上房的申请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发放轮候顺序号,待下次分房时按所发轮候顺序号优先选房。
其他相关规定
拥有自有房屋的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自有房屋面积部分租金按照所分配小区规定的市场价格收取。
昌润莲城超出6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按照市场价格每月11.5元/平方米收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