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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聊城住房网 发布于 2020-04-15 16:26:48
符家明租赁备案证明作废公示
承租人符家明,所承租聊大家属院小区17幢1单元301号房屋, 现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因租赁备案证明原件丢失,声明作废。现公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2020年4月19日。如有对上述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应,联系电话0635-8366018。
聊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