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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政策规定

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于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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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筹措。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农房保险政策,减轻自然灾害等影响。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农户提供贷款支持,地方可视情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

  

  二、补助标准。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排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图纸设计、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助标准参考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修缮加固危房过程中,同步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一般不低于2.5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

  

  以上实际改造费用不足一般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各地可根据实际提高补助水平。

  

  三、资金管理。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农户“一本通”账户制度。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周转房等,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严格按规定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需按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拨付等信息录入监控系统,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编辑: 赵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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