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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修编必要性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来源: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于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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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路南、黄河路北、华山路东、黄山路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修编必要性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原《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聊政复[2019]14号文件批复实施。该规划符合当时情况,有效指导了地块建设。经评估分析,在用地布局上存在局部区域用地功能与市场经济走向不符,地块闲置,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此外《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等一批新规划技术标准的出台,也对控规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控规在内容的深度方面已不满足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求。


鉴于此,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山东华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地块编制了修编论证报告,现报告已完成,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凡是与本次规划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本人利害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本人房产所有权证),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6日


公告方式: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及网站( 网址:www.zrzyhghj..liaocheng.gov.cn)、项目现场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0635-8518806(工作日期间)


附件:《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路南、黄河路北、华山路东、黄山路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修编必要性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12月18日

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

  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路南、黄河路北、华山路东、黄山路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范围:

  此次调整地块位于东昌路南、黄河路北、华山路东、黄山路西范围内。

委托单位: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评估单位:

  山东华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原版控规实施评估

1、原《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聊政复[2019]14号文件批复实施。该规划符合当时情况,有效指导了片区建设。

2、经评估分析,该规划实施存在主要问题包括:

(1) 规划对城市发展研判保守,对城市人口增长预期不够。目前开发区常住人口已接近15万人,需建一所开放床位1000张以上的现代医院,但目前医院占地面积23亩,开放床位仅有640张,住院患者达700余人,高峰时有800人,大型设备更新换代无处安置,医院发展遇到了巨大困难。

(2) 现状控规广场用地相对集中,公共空间利用率低,将广场用地分散布置为三块相对较小的广场用地,提高城市的公共空间利用率和美观度。


评估结论

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乡规划审批机关批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一)因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修改导致规划无法实施的;

(二)因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需要进行修改的;

(三)城市建设用地的限制条件发生改变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23年12月8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以北、湄河路以南、嵩山路两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论证报告经过了专家评审会,目前方案已经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


评估结论

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乡规划审批机关批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一) 因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修改导致规划无法实施的;

(二) 因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需要进行修改的;

(三) 城市建设用地的限制条件发生改变的;

(四) 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年12月8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以北、湄河路以南、嵩山路两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论证报告经过了专家评审会,目前方案已经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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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凡与本次规划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本人利害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本人房产所有权证),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公告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告方式: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网址:www.zrzyhghj.liaoche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0635-8518806 (工作日期间)


(编辑: 翟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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