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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片区柳园路南、文和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来源: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于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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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聊城市凤凰片区柳园南路西,文和街两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论证报告


规划范围:柳园南路西,文和街两侧


委托单位: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东昌府区分局,电话0635-2119765!


评估单位: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告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9日


原版控规实施评估


1、原《聊城市凤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聊城市人民政府于019年聊政复[2019]86号文件批复实施:片区规划符合当时情况,有效指导了地块建设。


2、为了落实《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鲁政发(2020)3号)“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一个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 实]实训基地“要求,结合我区实会培训、创新创业、技术研发习实训场地严重不足的实际需求,建议新建一座集实践教学、社和企业真实生产于一体的东昌府职业教育共享性实训基地,年那务实训学生2000余人。3、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后,凤凰片区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和结构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评估结论


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城乡规划审批机关批准,规划的权限和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


(一)因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修改导致规划无法实施的;


(二)因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需要进行修改的;


(三)城市建设用地的限制条件发生改变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编建议:


1、用地调整:原规划社会高利设施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原住宅用地调整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2、道路调整:为保证中等只业教育用地的连续性以及后期的学校安全管理,取消原两用地间20米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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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翟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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