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住房网客服服务热线:0635-8201090
手机版
移动端

登录 /  注册

联系我们

    关注聊城住房网二维码,了解最新楼盘信息

    服务电话 0635-8222791

    客服QQ 82071045

    加入收藏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三部门最新公告

来源: 新华社  发布于 2026-01-15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1月14日对外发布公告称,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告,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编辑: 李林)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精彩推荐

  • 微信公众号
  • 小程序
  • 业务编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幢号 ******
    买受人 - 出卖人 -
    申请日期 - 成交总价 ******
    完成日期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