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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调整说明:
为避免土地资源闲置,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合理进行活化利用,本次统筹考虑规划范围内现状用地条件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未来发展对用地功能的诉求,对黄山路以西、珠江西街以南地块约2.4公顷用地,由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结合《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聊城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专项规划,将减少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等规模调整至华山路以东、珠江西街以北,相应用地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