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住房网客服服务热线:0635-8201090
手机版
移动端

登录 /  注册

联系我们

    关注聊城住房网二维码,了解最新楼盘信息

    服务电话 0635-8222791

    客服QQ 82071045

    加入收藏

山西明确房地产中介禁止捆绑金融服务

来源:  中国建设报      发布于  2020-08-26 15:10:02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和住房租赁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

  

  根据实施意见,山西省将推行实名服务制度。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在服务时应当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牌;在备案时应当提交本机构所有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实名登记、建立信用档案。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当同时在“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登记。

  

  此外,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套路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

  

  今后,山西省将对诚实守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办理房源核验、合同网签等业务时,提供绿色通道,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频次;对违法违规甚至严重失信的,采取暂停商品房销售代理、暂停住房租赁经营、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信息、公开曝光、清出市场等措施进行整治。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微信公众号
  • 小程序
  • 业务编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幢号 ******
    买受人 - 出卖人 -
    申请日期 - 成交总价 ******
    完成日期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