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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西、松花江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修编必要性论证。
规划范围:庐山路西、松花江路北,用地面积约为533公顷.
委托单位: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电话635-8518806
评估单位: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告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
原版控规实施评估
1、原《聊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聊政复[2019]14号文件批复实施。该规划符合符合当时情况,有效的指导了地块建设。
2、经评估分析,本地块规划实施存在问题为:
规划地块土地权利人为山东川成医药有限公司,该企业建设符合医药制造业建设用地应为二类工业用地的要求。2019年批复的《聊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中将该地块划分为一类工业用地,现厂区内现状与用地性质不符。
评估结论
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城乡规划审批机关批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一)因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修改导致无法实施的;
(二)因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需要进行修改的;
(三)城市建设用地的限制条件发生改变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编建议
统筹考虑企业现状用地情况、企业发展诉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将规划地块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原《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01月批复。该规划符合当时情况,有效指导了地块规划。经评估分析,本地块规划实施存在问题为:规划地块土地权利人为山东川成医药有限公司,该企业建设符合医药制造业建设用地应为二类工业用地的要求。2019年批复的《聊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该地块划分为一类工业用地,现厂区内现状与用地性质不符,导致出现控规用地性质调整申请诉求,要求控规进行调整优化。
鉴于此,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地块编制了修编论证报告,现报告已完成,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是与本次规划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本人利害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本人房产所有权证),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公告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6月14日
公告方式: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网址:www.zrzyhghj.liaocheng. gov.cn)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0635-8518806(工作日期间)
附件:《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西、松花江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修编必要性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周经济技宋开发区分局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